四川广安区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招募5人公告
广安区2020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招募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提出“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扶贫的指示精神,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探索强化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工作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的新途径,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552号)文件要求,结合《广安区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决定在我区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面向全区招募5名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募计划及条件
(一)招募人数及服务区域
1、招募人数:根据项目安排,我区共招募5人,其中:柑橘(晚熟柑橘、龙安柚)种植能手1名,粮油种植能手1名,落叶水果(桃、李)种植能手1名,蔬菜种植能手1名,养殖(水产)能手1名。
2、服务区域:柑橘服务区域为龙安、石笋、白市、白马、兴平等中部片区乡镇;粮油服务区域为花桥、龙台、肖溪、恒升等北部片区乡镇,落叶水果(桃、李)服务区域为大龙、大安、悦来、彭家等南部片区乡镇,蔬菜服务区域为悦来、大安、龙安等乡镇,养殖(水产)服务区域为花桥、龙台、肖溪、恒升等乡镇。
(二)招募对象: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三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人员招募范围。
(三)特聘农技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热心为群众开展技术服务,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2、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行业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三、职责与任务
(一)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特色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贫困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每人包联3-5个贫困村,结对2户贫困户进行技术精准帮扶。
(二)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贫困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对贫困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三)与我区农技人员结对开展驻贫困村和包联贫困户农技服务,提升农技人员专业实践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
(四)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宣讲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扶贫攻坚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携带村委会(社区)和乡镇盖章的推荐信(公司或合作社技术人员由本单位推荐即可)、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综合股办公室(406室)报名,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0日到1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人:杨军;电话:17775531123。
2、专家评审。由区农业农村局组建评审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及园区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其成员由政工、柚办、水产站及农技站等相关站股室负责人组成,严格按照遴选条件进行评审,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开展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询问点评。
3、公示。经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党委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
5、签订服务合同。考察合格者,即为我区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由区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合同期限1年。
五、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特别是扶贫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分年中抽查和年终考评。考核不合格的特聘农技员不再聘用,对工作负责、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在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六、待遇
经评审合格后的特聘农技人员与区农业农村局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服务费为800元,试用期满后签订聘任合同,聘任期1年,聘用期月服务费1200元。
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