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公开招聘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做好同江市公安局增补聘用警务辅助人员资格评审及考察组织实施工作,保证选拔增补工作质量,结合《黑龙江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当前公安辅警队伍实际,制发此公告。
一、指导思想
为全力配合我市监察委工作,充分挖掘和利用社会资源参与治安防范,加强专职辅警力量建设。结合同江市辅警队伍现状,按照“政府出资、公安管理”的原则,配备专职辅警人员,特制定选拔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方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注重素质,突出能力”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通过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选拔高素质的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我市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力量。
二、选拔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选拔25名警务辅助人员,负责留置看护、辅助民警开展其他警务工作。男性辅警20名,女性辅警5名。其中,男性退伍转业军人10名,男性大专以上毕业生10名,女性大专以上毕业生5名。(男性退伍转业军人和男性大专以上毕业生岗位如出现报名或考试人数不足的,可按实际情况相互调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符合招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4、服从选拔单位对岗位的安排与调整。
5、男性身高不低于172cm(净身高),体重不低于55公斤,也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30%。女身高不低于158cm(净身高),体重不低于45公斤,也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注:身高(cm)-105=标准体重(公斤)
6、年龄在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且年满20周岁(2001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的)。
7、在同等条件下,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招聘的情形。
8、须具有同江市户籍。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出公职或者辞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选拔程序
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减少人员密集。此次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方法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在同江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2021年1月27日,共3个工作日。
2、组织报名。受疫情影响,本次招聘采取电话报名的方式,报名电话:0454-2982678,13258601339(刘女士),报名所需的各类证件材料递交时间、地点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此次招聘收取报名费80元。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至2月1日(节假日休息),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工作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同江市泓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安排。
3、资格审查。对考生按招聘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考生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高等教育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照片正面需打印姓名),凡发现虚假学历及其它证件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同江市公开招聘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江市公开招聘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4、体能测试。参加测试的考生,按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1)男子组
序号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测试要求 |
1 | 10米×4往返跑 | ≦13ʺ4 | 单次确定成绩 |
2 | 1000米跑 | ≦4'35ʺ | 单次确定成绩 |
3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三次取最高成绩 |
(2)女子组
序号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测试要求 |
1 | 10米×4往返跑 | ≦14ʺ4 | 单次确定成绩 |
2 | 800米跑 | ≦4'35ʺ | 单次确定成绩 |
3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三次取最高成绩 |
5、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分析及应变等综合素质,由专家组对报名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面试考试,满分为100分。专家组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所得平均数,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即为应聘者的考试成绩。
6、体检。结合体能和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拟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体能测试。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按照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由考生个人缴纳。体检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统一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空缺的按照面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7、政审。由市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及是否参加非法组织等事项。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分配到市公安局,劳务派遣公司(同江市泓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内若考核不合格者,出现空缺,按照招聘考试成绩高低依次补位工作人员。
六、管理及待遇
市公安局确定专门机构和指定具体部门负责队伍建设、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留置看护辅警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免费提供食宿,不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时由指定部门安排开展其他警务辅助工作。试用期满后,经公安局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工资按照月薪1800元标准执行,并缴纳相关保险,资金及管理费由市财政拨付。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同江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保障执行。合同期结束后,经公安局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续签。
七、疫情防控
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外省居住的同江户籍报考者抵返我省前,须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抵达我省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认前14天内到达本地的报考者,应提前向招聘机关申报,到达报考地点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考试。
报考者在进入考点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报考者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者,不得进入考点。报考者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疫情防控政策后续再发生变化的,将及时公布相关要求。
附件:
同江市公开招聘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