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阿克陶县委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综治员简章
为充实村级综治力量,现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综治员(公益性岗位)1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1年阿克陶县委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综治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服从分配;
3.报名条件参考岗位设置一览表;
4.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应用,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基础和组织协调能力;
5.县城及农区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计算机专业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牧区乡镇岗位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
6.招聘范围阿克陶县户籍优先考虑。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政审不合格人员;
2.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人员;
3.已被政府部门聘用为同等待遇的人员,已正规办理解聘手续的除外;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考生填写《2021年阿克陶县委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综治员报名表和政审表》,考生所需《报名表》和《政审表》在报名点领取或登录阿克陶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http://www.xjakt.gov.cn)。
2.报名地点: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阿克陶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3.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报名时报名者须持报名表、政审表、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蓝底渐白近期免冠正面1寸、2寸彩色照片各1张。
4.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月28日—2月3日;
报名及资格审查截至时间:2021年2月3日19:30分(北京时间)。
5.考生报名经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6.考试报名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15元/人,考试费每科目40元/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持当地乡镇出具的证明,可免考试费用。
7.考生在填写《2021年阿克陶县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政审表》时应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因停机或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考生而产生的后果自负。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语种:国家通用语言。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
按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如人员不足,按实际人员确定。
2.面试内容:以考生报考岗位专业理论及实践为主要内容,时间为5-8分钟。
3.面试语种:国家通用语言。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体检入围人员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的岗位1:1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聘用、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对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才信息”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七)聘用方式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一年一签),应发工资3776元/月,含四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四、其他
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在“人才信息”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或电话通知。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阿克陶县委政法委所有。
阿克陶县招聘领导小组(代章)
2021年1月25日
附件2:2021年阿克陶县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综治员报名表.docx
附件3:2021年阿克陶县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综治员政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