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2021年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来源:康乐党建公众号 2021-01-26 15:28:05

为全面加强我县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甘发〔2019〕35号)和《临夏州关于加强全州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临州党组〔2020〕69号)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一批综合素质好、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担任社区专职工作者。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全县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0名。

二、选聘条件

选聘担任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资格条件为: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经就业并享受财政工资的人员不得报考(如村干部、村级自来水管理员、扶贫专岗等);

4.康乐县户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本人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参与黄赌毒等违法问题或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3、涉黑涉恶涉“村霸”的,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曾担任过村干部但因非正常原因辞职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笔试、面试、县级联审、公示考察、录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1月26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康乐县委组织部组织股(县委统办楼301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6张,现场领取填写《2021年康乐县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4、报名联系电话:0930—5939429

(二)笔试面试(1月29日—2月2日)

选聘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人员由县委组织部按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计划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比例可放宽到1:2。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县级联审(2月3日)

根据选聘计划按照1:2比例确定县级联审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协调纪委监委、政法、公安、信访、民政、环保、劳动监察、扶贫、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严格审核,提供结论性意见。

(四)公示考察(2月4日至2月10日)

经报名、笔试、面试、联审条件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初选人员,在康乐党建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递补。公示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进行组织考察。

(五)体检(2月18日至2月20日)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另行指定,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递补。

(六)聘用上岗(2月21日至28日)

经笔试、面试、县级联审、公示考察、体检后确定录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培训后安排到社区上岗开展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附城镇考核合格后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批准后可以续聘,续聘合同期限与村“两委”任职届期相同。考核不合格的,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四、待遇保障

聘用人员基本报酬待遇执行村干部报酬待遇标准,享受每年3万元(每月2500元)的报酬,并按照省州政策逐年增长,同时根据《康乐县村干部绩效考核奖励报酬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一次性奖励1500元绩效奖励工资。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减少陪同人员,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自觉遵守相关工作秩序。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除现场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六、纪律监督

整个选聘工作邀请县纪委监委负责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930—4524111

县委组织部:0930—4421310

中共康乐县委组织部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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