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根据消防救援工作实际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岗位10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感。
2、热爱消防应急救援工作,自愿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3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技校、中专毕业生),年龄为18-30周岁(2003年1月至1991年1月之间出生)。
5、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驾驶证及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并具备相关工作经历)、宣传报道等技术专长或有消防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经历、部队退役士兵的予以优先考虑。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在消防救援部门工作违反合同规定退出的;
(5)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专业考核、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日起至2月5日17:00止。
2、咨询电话:18720622217,监督电话:0795-12333。
3、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1)电子邮箱报名:将电子版报名表填好后发至ycfcdd@163.com, 报名表见附件1,逾期报名无效。
(2)现场报名:如在丰城市内,可自行在工作日到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剑南街道新春波学校对面)现场报名。(报名现场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全程戴口罩,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报名人员之间相隔1.5米以上,全程不得扎堆聚集,报名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在现场逗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招聘小组负责对报名的考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会告知考生,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参加体能考试前,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交至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小组将对考生的信息进行审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试
(1)时间:2021年2月8日上午8:30。
(2)地点: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剑南街道新春波学校对面)。
(3)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三个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50%、其他各占25%。评分标准见附件2。以体能考试成绩的3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4)体能测试成绩应用:体能测试成绩会及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的1:3确定专业考核(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属急需紧缺岗位,急需补充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大队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四)专业考核(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分岗位分批组织考核
(3)考核内容:由招聘小组进行考察,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应聘岗位所需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以评定成绩的70%计入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70%+体能考试成绩×3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1、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递补拟入围总成绩相同者以专业考核成绩高者入围。
(七)政审
由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考察,主要考察政审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背景调查为主)。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丰城市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久)办理聘用手续
1、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由消防大队负责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聘用期限首聘为2年。
2、工资和福利待遇:试用期内,工资为3600元/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工资福利待遇将按现行专职队员标准执行(约5500元左右)。伙食费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站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专职消防队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十)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市消防大队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市消防救援大队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我大队不承担任何责任。
3、现场报名及考核时,如是近期外地来丰人员,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本公告由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