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招聘政府购买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保山市残联研究同意,现将保山市残联2021年招聘政府购买和公益性岗位服务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政府购买服务,残疾人就业服务岗位1名;公益性岗位,宣文科宣传信息岗位1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保山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普通招生计划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公益性岗位要持有《就业创业登记证》,应届毕业生登记失业满半年,往届毕业生登记失业满1年,登记失业时间具体可在《就业创业登记证》第6页查询,符合其他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做事认真,乐于奉献,爱岗敬业;
(四)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五)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要具备熟练使用office、wps办公软件能力,责任心要强,要能稳定工作;
(六)公益性岗位要具备熟练使用office、wps办公软件能力,要能制作网页、熟悉行政文秘工作,有新媒体平台(微博、微信)编辑、维护、运营经验者优先。
五、不予聘用情形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四)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截止时间和报名地点: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至2月10日。报名地点: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隆阳区兰城路北段传媒大厦正南100米)。报名时需提供个人简历、自荐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三)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笔试。
(四)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各类公文起草、办公软件操作、信息系统管理应用能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采用面对面交流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处理、实践操作等基本素养和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确定招聘对象。按岗位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并将体检报告交保山市残联办公室。同等条件下残疾人优先。
(七)考察政审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由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八)待遇。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1年1签,待遇3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及单位缴纳部分),单位不提供食宿。考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不购买保险)。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未尽事宜由保山市残联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建留、董美周
联系电话:0875—3136000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875-12388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