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株洲公安交警公众号 2021-01-27 16:46:39

根据工作需要,株洲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其中文职类10名(限女性)、勤务类40名(男35名,女5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1。

02、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性别、年龄、学历等条件,年龄计算截止至2021年1月31日;

(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

在同等条件下,根据有关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03、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株洲市公安局会同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株洲钻石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滨江西路中泰财富湘江19栋2楼;第一联系人:王经理 18173326135(微信同号),第二联系人:赵经理 13762336832(微信同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建议优先选择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要求:

①填写《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②提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4张;

③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学信网证明。

(2)网上报名要求:

①《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下载并填写附件2,需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需提供正反两面扫描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请予以特别说明);

③毕业证扫描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本人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④本人电子健康卡截图(微信关注并进入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健康卡”,生成电子健康卡,显示绿色二维码为合格);

⑤以上资料以邮件形式,在报名规定期限内发送至电子邮箱:503812075@qq.com进行报名,报名邮件主题:报名者姓名+报名+报考职位(如:张三报名文职类警务辅助人员);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反馈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交通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如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则面试入围人数等于实际参考人数)。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规则,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六)体检

根据体能测评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增加吸毒史项目检测,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政审

按照警务辅助人员聘用有关规定和岗位职责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体能测评、体检、政审任何一个环节中不合格的,直接予以淘汰,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网和“株洲交警”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5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由株洲钻石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04、薪酬待遇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为2000元/人·月。

(二)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500元/人·月(试用期除外),根据每月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300元/人·月(试用期除外),根据每月加班情况发放。

(四)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0—200元/人·月,从聘用满一年后开始发放,按每年50元的标准递增,最高不超过200元。

(五)年终奖金

年度考核被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予以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2000元(未满一年的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

(六)社会保险

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后勤保障

免费发放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和装备,工作期间免费就餐。

05、工作地点及模式

文职类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地点在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楼(华南路),工作模式为6班3运转,工作时间:白班为8:00---20:00,晚班为20:00---次日8:00。

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地点在交警支队城区各交警大队,工作时间由各大队根据勤务需要酌情安排,原则上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咨询电话:0731-28687037。

06、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株洲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次招聘工作的疫情防控方案,求职人员个人状况不符合或不配合疫情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的,不接受报名、参考和录用(详见附件3)。

株洲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2日

附件1: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doc

附件2: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株洲钻石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招聘工作的疫情防控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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