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依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1.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残疾人家庭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5.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6.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
(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5.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6.失业的参战退役士兵、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志愿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2.已实现灵活就业并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
3.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5.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1日-2月5日
2、报名地点:市民之家A栋人社局209室(就业中心办公室)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近期彩色1寸照片现场报名。经工作人员核实基本信息后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同时需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考核
1、参加考核人员范围: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2、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考核方式:由新蔡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进行现场面试与考察。
(三)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新蔡县公共就业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期限和人员待遇
按照《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规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最长为三年。工资待遇2000元/月(含个人缴纳保险费)。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的单位部分由单位负责缴纳,按实际缴纳部分财政给予补贴。
四、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新蔡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5922219 596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