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冈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此类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相关职务。),主要负责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对项目规划落地、工程跟踪、实地验收等环节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为人诚信,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细致热情;无犯罪记录;服从组织安排,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二)招聘岗位:工程设计师1名、工程造价师1名、工程监理1名。
(三)学历和专业要求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实地工作经验;具体专业和职称要求详见附表1。
(四)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
(五)身体要求:健康,身体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二、薪酬待遇
月薪8000元以上(含五险一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于2021年2月8日前将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以及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等发送至电子邮箱:fgxxczxbgs@163.com。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将电话通知其参加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佛冈县行政服务中心515室)进行资格审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经审核发现不实的,将取消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面试和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核准无其他不予聘用条件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若无收到影响聘用的举报或异议,予以聘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事宜,具体由佛冈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疑问欢迎致电佛冈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63-4281840,联系人:周道元。
附件1:佛冈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佛冈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佛冈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