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临聘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人武部党委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临聘岗位人员11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1.招聘人数:办公室文秘11人(男女不限);
2.工作地点:贞丰县人民武装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黔西南州户籍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计算机专业优先、熟练水电维修的优先;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5.应聘人员需具备很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并熟练计算机操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退伍军人。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现在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填写《贞丰县人武部公开招聘临聘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贞丰县人武部公开招聘临聘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地点:贞丰县金丰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3.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月9日
4.联系 人:冷经理(19185911002)
王干事(15186384487)
五、招聘方式
考试形式:技能测试及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贞丰县人民武装部
应聘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察与体检
1.面试后择优考察。经考察、政治考核合格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进入体检,如遇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体检;
2.体检必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
3.体检不合格者若有异议的,体检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人武部招聘办公室同意后由考生本人自行到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未按时参加、放弃体检(复检)或体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经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签订试用期合同,聘用为临聘岗位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2400元/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本职工作并考虑长期工作,报人武部党委审批同意后,按照贞丰县人武部相关政策签订合同,聘用为临聘岗位人员,工资2700元—4000元/月(工作稳定后,缴纳五险),三餐免费。
2.被聘用人员一经录用,不得在外兼职,否则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予以解聘。
八、本次招聘工作由贞丰县人武部招聘办公室具体负责,未尽事宜,由县人武部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贞丰县人民武装部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