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关于招聘执法船艇职务船员的公告
漳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是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现因海上执法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执法船艇职务船员2名。具体如下:
一、职位名称
一级轮机长1名;一级船副1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廉洁奉公;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常住地在福建省,男性,职务船员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及渔业船员的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一级轮机长:持有海船沿海或以上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以上船舶的轮机长适任证书或持有渔业船舶一级轮机长证书,且近2年实际担任轮机长或相当职务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一级船副:持有海船沿海或以上航区、3000总吨或以上的大副适任证书或持有渔业船舶一级船副证书,且近2年实际担任大副或相当职务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受过纪律处分、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有安全责任事故记录者等不予应聘。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到漳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6楼办公室(芗城区元光南路13号)现场报名,真实、准确填写《漳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职务船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
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28日。
五、考核测评
考核实行结构化评分方式,采取岗位技能考核、面试相结合形式进行。
1.岗位技能考核。重点考核海上岗位实练技能情况。
2.面试。重点考核分析能力和执行能力。
六、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1:1比例,对考核成绩最高分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公招录用体检及船员的体检标准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从招聘该报考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报局党组同意后给予聘用。
七、聘用人员的工作待遇
1.聘用人员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实行合同聘用管理。
2.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3年。
3.工资待遇。
试用期月工资统一2500元。
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据岗定薪:
一级轮机长:基本工资1500元,岗位工资4500元;
一级船副:基本工资1500元,岗位工资4000元;
工龄工资统一每人每年50元,聘用人员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八、纪律要求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596-2898962 15880588299 传真:0596-2899016
联系人:邹顺强
漳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