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招聘外聘行政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行政辅助人员。
一、招聘岗位
青秀区教育局招聘外聘行政辅助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独立开展工作;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持有教师资格证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5、存在不适宜教育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9日—2月20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青秀区悦宾路1号11楼1121办公室(不接受网络报名);联系电话:0771-5826393。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核验);有学位证书者同时提供;
(2)《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
(3)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考试: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质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2、笔试: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1:3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内容: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
(三)考察:依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如有不通过者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考察情况,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按要求自行到南宁市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报城区政府批准后,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根据《南宁市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南青办发【2017】84号文件)实行管理。
聘用期间待遇:参照《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南青人社通[2020]10号)城区编外聘用人员行政辅助岗位核定:工资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
报名人数不够开考比例,减少招聘人数。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可直接登录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网站下载报名表,网址: http://www.qingxiu.gov.cn/jyj/——通知公告栏。填写后交到报名地点,报名表电子材料发到教育局人事股邮箱qxjyrs@163.com,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本简章由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