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高新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公告

来源: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1-02-01 21:35:15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各类优秀人才投身农村发展,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优秀人才到村担任“乡村振兴工作专员”。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0名“乡村振兴工作专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为“村级组织特聘岗”,全职在村工作。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农村工作,志愿长期扎根基层一线、投身乡村振兴、服务农民群众,吃苦耐劳,甘于奉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纪律处分且在影响期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存在其他不得、不宜担任村“两委”成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30日至2月20日。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报名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gqzzk@126.com。

报名材料包括:(1)《威海高新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3)毕业证、学位证,2002年及以后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4)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入党志愿书、所在党支部或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或灯塔党员管理系统截图。

3、资格审查。报名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箱反馈至报考人员,并在面试面谈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及录用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不得应聘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或予以辞退。

四、考试考察及体检

考试采取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谈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面谈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面试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面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采取适当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了解。按规定审核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与山东联信智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策待遇

1.报酬待遇。工资待遇、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考核管理等参照《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鲁民〔2018〕108号)和《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民〔2018〕10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一定标准发放工作补贴,每月应发报酬总额约5600元。

2.管理考核。任职期间,镇党委负责日常管理考核,一般每半年一次履职评估,每年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培养使用。表现优秀的,作为村级后备力量进行培养,按照规定程序适时选拔进入村“两委”班子。

咨询电话:0631-5629667

附件:威海高新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报名表.doc

威海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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