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贫困劳动力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来源:安阳市龙安区政府 2021-02-02 10:57:22

为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着力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5号)、《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安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安人社〔2020〕12号)等文件要求,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政治合格,品行端正,素质良好,身体健康,热心服务的工作者。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计划公开招聘贫困家庭劳动力临时性半岗公益性岗位人员。其中,安置岗位主要包括:防疫消杀、医护辅助、物资配送、道路管制、卡点值守等应急管理服务岗位从事乡村公共服务类岗位,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岗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安阳市龙安区户籍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以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外出就业困难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重点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劳动力,符合岗位要求的可以申请临时公益性岗位安置。确实难以转移就业的,方可作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贫困劳动力拒绝接受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不作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16-60周岁,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与就业意愿且能胜任相应工作的贫困家庭,重点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作为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就业困难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

3、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

4、已实现灵活就业;

5、其他不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2月1日,在龙安区政府网站和辖区内社区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02月06日-2021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龙安区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乡(镇)办报名完成后资料报送龙安区政府422房间。

3、报名要求:

(1)需提交建档立卡贫困户复印件;

(2)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3)村两委会议纪要及会议照片;

(4)身份证与户口本(复印件);

五、报名办法

(一)由村级申报,乡(镇)办审核、考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定,合格后进行公示,培训完成后、聘用安排上岗。

(二)上岗:聘用人员按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聘用人员应参加岗前业务培训并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

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不超过6个月,根据实际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岗位待遇,全日制岗位补贴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岗位补贴不超过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按照用人单位为其实际缴纳工伤保险,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由所属乡镇办为其办理商业意外保险。临时性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岗位安置、监督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按照现行《管理办法》执行。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咨询电话:0372-5022690

附件:安阳市龙安区贫困劳动力安置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意向表.xls

安阳市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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