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蕉岭县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来源:蕉岭县人民政府 2021-02-02 12:04:24

为进一步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发展,蕉岭县司法局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能熟练掌握基本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组织和协调能力;吃苦耐劳,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

4、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理;

5、能听会说蕉岭话;

6、截止2021年1月31日,年满21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30日至2000年1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8日至2月9日(共2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咨询电话:7883813。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自行到中国·蕉岭网(www.jiaoling.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计生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张,原件核对后退回)、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材料交至蕉岭县司法局政工办(地址:蕉岭县蕉城镇石伯公路4号蕉岭县司法局三楼政工办,电话:0753-7883813)。

3、经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请于2021年2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凭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地点(蕉岭县司法局政工办)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方法、内容、时间、及地点

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需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司法行政等有关内容。

笔试时间:2021年2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体检

(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担)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中国蕉岭网公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人员中依次递补。

(二)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1年(含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三)被聘用者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及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在未聘用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补聘。

八、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所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由蕉岭县司法局统一管理。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为每人2300元/月(含五险),其他补助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等资格条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本人书面提出申请自愿放弃的人员;

2、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按照应聘人员确认的联系方式联系不上的人员。

(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docx

蕉岭县司法局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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