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岳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考调公告
中共岳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考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中共岳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岳池县巡察信息服务中心拟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岳池县巡察信息服务中心管理九级岗位1名。
二、考调范围
县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县级部门、乡镇(街道)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考调条件
(一)考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公道正派,甘于奉献,保守国家秘密,清正廉洁;
2. 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3.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 中共党员;
5. 年龄35周岁以下;
6.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 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尚在试用期的(含任职试用期);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 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2月23日。报名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当场领取资格复审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考调资格。
2. 报名地点:中共岳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县委新楼2楼,电话:5217307)。
3.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1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份《中共岳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4. 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领取、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开考比例
考调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3,报名人数未到达开考比例,经县委巡察办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2。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本次考调计划。
(三)笔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最低不低于2: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持资格复审表(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职称证书或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考察分析问题、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试用人选,并在岳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可进入下一环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一次。
(七)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试用人员,顶岗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不合格者,取消考调资格。
(八)调动
根据顶岗试用情况,经县委巡察办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若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二)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考生在笔试、面试当天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考试须全程佩戴口罩。
六、纪律与监督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告由中共岳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监督电话:13882677767。中共岳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
1.中共岳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中共岳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岳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