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路区非全日制临时社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大庆-让胡路 2021-02-02 17:11:22

为有效落实落细我市“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的防控策略,缓解社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短缺问题,按照黑人社函【2021】26号文件及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开发非全日制临时社区公益岗位工作的通知》(庆人社 [2021]14号)要求,公开招聘非全日制临时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从事小区管控、人员排查、生活保障、防疫消杀、卡点执勤等社区疫情防控相关应急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招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数量和工作期限

本次招聘282人,每个社区3人,详细岗位计划见附表:按照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管理,工作期限从2021年2月10日起,至2021年5月9日截止,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需要延长工作期限的,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最长可延长至2021年8月9日。

二、岗位待遇

1、非全日制临时社区公益性岗位待遇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相关规定执行,街道办事处与劳动者订立协议,按小时计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周日至周一均为工作日,劳动者要服从街道办事处安排),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每小时工资标准按照《黑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规定》(黑政规〔2017〕30号)规定,为16元。

2、街道办事处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因劳动者重复参保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不予聘用,责任自负),不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费,聘用人员完成工伤保险费缴纳手续后,方可按照工作安排上岗,违反工作安排,自行上岗出现工伤的,责任自负。

3、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被招聘为非全日制临时社区公益岗位人员的,其因此获得的临时性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4、街道办事处和劳动者随时可以解除协议。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龙江健康码为绿码以及按照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通告没有列入管控或健康管理的人员;

2、男性年龄18至60周岁、女性年龄18至55周岁(2021年2月1日为基准),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愿望的本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常住人员;

3、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确有困难的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

4、劳动者只能在全市范围内参加一个非全日制临时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多地报名应聘上岗,不能重复领取补贴,后果自负;

5、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

①在校生;

②已享受养老保险金待遇人员;

③已就业人员;

④正在经营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人员(按照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暂停营业无其他经营收入的除外)。

四、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街道办事处负责通过面试的方式招聘非全日制临时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达到岗位数量后即停止招聘。

五、报名地点和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2月2日至2020年2月4日(8:30-17:00)。

报名地点:各街道

喇嘛甸镇 6608373

庆新街道 5833369

奋斗街道 5091163

北湖街道 2770001

龙岗街道 6345440

旭园街道 6359801

怡园街道 6121355

西宾街道 6130911

东湖街道 6850772

乘风街道 5710441

银浪街道 6856300

创业城街道 2755365

附件:让胡路区社区临时公益性岗位计划表.xls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庆市让胡路区民政局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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