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全国选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深圳市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管理主任医师1名(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深圳市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具有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
3.现工作单位为省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不受理报名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情况,以及在其他规定服务期限内不能报考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聘用的情形。
方案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年限计算均以周年计,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31日。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自2月18日至20日17:30。报名者需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liwenying@szpsq.gov.cn),如有疑问可咨询0755-84513460或0755-84513046。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深圳市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聘职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现聘岗位聘任材料(含在编证明);
6.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汇总、审查,审核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入围综合考核。
在审核过程中,出现报名者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仅对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以资格复审结论为准。入围综合考核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考察报名者专业素质等综合能力。考核采取线上面谈形式,采取百分制评分。根据考核得分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作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出现空缺的,可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决定是否在综合考核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同时核实考生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考察的方式、内容和程序等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未获聘用资格的,不再另行通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人事关系调入深圳市并办理聘任手续。招聘机构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相应的试用期,试用期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咨询电话:0755-84513460。
(三)招聘查询网址: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psq.gov.cn/
(四)本方案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xls
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2月2日
(联系人:王玮玮,联系电话:0755-84513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