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镇沅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2人公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镇沅县2021年上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新增开发计划,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就近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2名,大厅引导员1名,主要从事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引导咨询工作,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办公室文员1名,主要从事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办公室工作。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在我市办理了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主要安置以下困难人员:
(一)政务服务中心引导员需提供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件,办公室文员需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件,两个岗位人员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即属于低保家庭成员,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除《基础资料》外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除《基础资料》外还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四)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经就业经办机构核查,失业登记时间已连续达到一年以上,按《基础资料》要求提供材料;
(五)零就业家庭成员,除《基础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就业创业证》。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1月28日08:00起至2021年2月10日,报满为止。
(三)报名地点: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
(四)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户口薄》(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学历证件等。
五、资格审核及聘用
由政务服务管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要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标准
经聘用后,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镇沅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标准:1350元/月;一部分为单位补助:650元/月(含个人应缴各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意外险。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879-5818809(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人:张媛媛 电话:1870885123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