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市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171人公告

来源:泰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1-02-03 15:32:05

  泰安市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全市森林火灾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鲁森防发〔2020〕1号)、《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字〔2020〕16号)等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森林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21年,全市计划招录森林专职消防员171人,其中市级森林消防大队拟招录30人,泰山区森林消防中队拟招录18人、岱岳区森林消防中队拟招录20人、新泰市森林消防中队拟招录26人、肥城市森林消防中队拟招录26人、宁阳县森林消防中队拟招录20人、东平县森林消防中队拟招录31人。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加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


  (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招录。部分从事森林灭火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且精力充足的人员,年龄可适度放宽到45岁以下,原则上不超过10%。


  三、 招录流程


  (一)报名及审核


  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2月28日。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招录对象可登录市应急管理局官网信息公开栏(http://yjglj.taian.gov.cn/)和“泰安消防”公众号,查看招录信息、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报名登记表,根据个人报名意向将报名表(须带电子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书、士兵退役证等材料的扫描件统一发送至去向单位招录办邮箱。


  2、报名时要在报名表中填写报考的单位(大队或是某某县(市、区)中队),录用时按照招录意向择优录取。有调剂意愿的,可选填3个调剂意向单位,需要调剂时对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原则上按照“就近原则”进行调剂录取。


  3、招录单位邮箱。


  泰安市招录办:taslzzxfy@163.com。


  泰山区招录办 tsqyjzx@163.com。


  岱岳区招录办:dyqffkbgs@163.com。


  新泰市招录办:xtsyjgljhzfzK@126.com。


  肥城市招录办:fcslxf@126.com。


  宁阳县招录办:nyhzfzglk@163.com。


  东平县招录办:dpyjjhz@163.com 。


  4、资格审查。市、县两级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对招录对象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是否具备报名资格。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招录单位将于2021年3月2日前,电话通知招录对象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须填写《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名册》,打印填写政审表,并准备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毕业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参加后续招录考核。


  (二)政治考核。市、县两级招录办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


  (三)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参照《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暂行)》执行,招录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测试,体能测试主要考核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原地跳高4个科目,岗位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徒手组合练习、黑暗环境搜索、拖拽假人3个科目。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心理测查系统,进行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


  (四)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市招录办公室和同级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基于消防救援工作强度风险高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五)面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四、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按照招录计划和招录对象的个人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和优先录用条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二)录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招录对象录用前须填写《献身消防救援事业志愿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入职培训。新录用的人员参加2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五、薪酬待遇和保障


  队员薪酬待遇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管理办法,确保各项待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承担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新工资标准和森林消防员薪酬管理办法出台前,按现有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538-6995675)、市消防救援支队举报电话(0538-8129053),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招录考核时,请报名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措施,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对故意隐瞒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此次消防员招录工作由泰安市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录对象要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招录对象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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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森林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2、全市森林专职消防员报名点及联系方式


  附件3、森林专职消防员招聘政审表


  附件4、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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