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选聘乡镇敬老院院长、会计公告

来源:永丰县人民政府网 2021-02-04 11:39:40

为充实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队伍,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意见》(赣编办发[2011]36号)、《关于印发吉安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七条措施的通知》(吉府办发[2020]28号)、《关于印发加强全市农村敬老院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民字[2012]46号)和《关于印发永丰县聘用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府办字[2012]29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通过选聘方式聘用敬老院院长、会计,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二、选聘岗位和职责

(一)选聘岗位

1.乡镇敬老院院长5名。恩江镇、坑田镇、古县镇、瑶田镇、中村乡敬老院院长各1名。

2.乡镇敬老院会计5名。坑田镇、藤田镇第一敬老院、陶唐乡、中村乡、君埠乡敬老院会计各1名。具体聘用岗位由县民政局根据入闱选聘人员的考试成绩及工作需要统一调配。

(二)岗位职责

1.院长职责:

(1)树立以院为家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同志,尊老爱老,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勤政廉洁,做好表率。

(2)主持院内全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特困供养政策,努力把敬老院建设成院容环境园林化、设施设备优越化、管理服务人性化的精神文明窗口。

(3)制定院长任期目标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逐项抓好落实;检查督促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4)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院民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教育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并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5)坚持民主管理,定期召开院民会议,安排好院民生活,积极组织院民参与伙食、内务、卫生、安保等方面管理,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6)积极稳妥地发展院办经济和农副业生产,不断增加院办经济实力,努力改善院内设施建设,提高特困人员生活水平。

(7)严格财务审批制度,管理好院内各项财务收支;加强资产资源管理,及时办理资产资源登记手续。

(8)组织开展对工作人员的考评和对院民的评比工作,经常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9)积极完成当地党委政府和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等。

2.会计职责:

(1)自觉遵守财务纪律和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账目要做到日清月结,并按时公布。

(2)对上级拨入的特困供养经费、接收捐赠款(物)、院办经济收入、农副业生产收入等经费,必须做到收、支清楚。

(3)对固定资产、各类库存物资,要逐项逐件登记造册,建账立档,定期清点,发放要有清单,做到有据可查。

(4)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收入及时入账,支出统一审批,并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后方可报销入帐,对所有财务开支必须先审批后报销,对手续不符的,财务人员可以拒付。

(5)实行民主理财,院内各项经费要做到厉行节约,计划管理。

(6)协助院长抓好敬老院庭院经济创收,组织院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协同院长抓好院内环境卫生,督促老人搞好房间及个人卫生等院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7)及时准确编制和上报各种财务统计报表,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等档案资料。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院长选聘范围及条件:

按照选聘岗位,在本乡(镇)敬老院的工作人员(不含炊事员)或本乡(镇)辖区内现任村干部连续任职满4年(至报考之日止)。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有奉献精神,热心敬老工作,热爱养老事业,作风正派,家族和睦。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

5.年龄:男55周岁以下(即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交养老保险的,男45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6.在敬老院的工作人员加10分。

7.初中及以上学历。

(二)会计选聘范围及条件:

面向现在敬老院的工作人员或社会招聘,需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有奉献精神,热心敬老工作,热爱养老事业,作风正派,家族和睦。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会计资格证或取得会计职称或财会专业毕业的加10分并优先选聘。

5.在敬老院的工作人员加10分。

6.年龄:男55周岁以下(即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交养老保险的,男45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7.高中及以上学历。

8.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一项加分。

(三)否定报考资格。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截止报名时间仍与其他部门签订有服务期未满或尚未解

除合同的;

6.具有其他不宜选聘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日至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永丰县行政中心1145办公室民政局养老服务股,联系电话:0796—252466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函件和委托他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会计证、村干任职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永丰县选聘乡镇敬老院院长、会计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

(5)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不得低于2:1的比例,否则按比例相应的调减选聘人数。

2.资格审查。由县民政局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笔试。全县统一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1)笔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内容:院长考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会计考试内容为会计专业知识,老人护理专业知识,养老服务事业相关政策、计算机操作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遗失身份证者,必须在考前持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永丰县民政局办理准考手续。

4.组织考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同一岗位相同分数的一并纳入考察,由领导小组会同该岗位所在乡镇党委共同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5.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对拟定的招聘人员,由县民政局组织进行体检。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聘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永丰县民政局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经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县政府批准,县政府批复同意后由永丰县民政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五、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1.乡镇敬老院院长和会计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县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正式聘用后,每三年为一聘期,聘用期满后,县民政局对其进行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解聘或辞聘之后进入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停止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2.被聘用院长和会计在聘期内(含试用期)的身份为定编定岗不定人,福利待遇按现有聘用人员享受。

3.被聘用人员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解聘后不再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附件1:永丰县选聘乡镇敬老院院长考试报名表

附件2:永丰县选聘乡镇敬老院会计考试报名表

永丰县民政局

2021年2月1日

永丰县选聘乡镇敬老院院长考试报名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籍贯


学历


毕业学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健康状况


五年内是否 违反计划生育

是 □ 否 □

现居住地


简历


特长及获奖情况


乡镇初审意见

经办人: 单位领导: ( 盖章)

选聘领导小组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单位领导: ( 盖章)

永丰县选聘乡镇敬老院会计考试报名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籍贯


学历


毕业学校


五年内是否 违反计划生育

是 □ 否 □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简历


特长及获奖情况


选聘领导小组 资格审查意见

经办人: 单位领导: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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