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 2021-02-05 09:41:32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大庆全市(不含四县)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选调计划及岗位

面向大庆全市(不含四县)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5名,全部为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岗。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突出。

2、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4、已纳入事业编制并且新录用试用期已满。

5、副科级及以上人员报名,视为同意调用后放弃级别。

6、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7、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8、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不能转任、调出的。

5、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考试公告于2021年2月5日—2月22日,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起止时间为2021年2月5日上午9时—2月22日下午17时。报名人员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发送至电子邮箱szfb6364262@163.com,等候资格审查通知。报考人员与选调名额比例原则上按5:1比例把握,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由选调单位决定缩减选调岗位计划。

(三)资格审查。2021年2月25日—3月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楼C427房间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须提交《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和jpg格式电子版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不超过200k)。如发现提供信息不实,取消选调资格。报名人员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以及文字综合、综合协调、公文处理等能力。笔试由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视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3:1,由选调单位决定适当调整或缩减名额。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由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视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时,考生须提供网络报名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单位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政鉴定原件、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参加工作以来《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或单位出具的考核情况证明以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全省机构网络管理平台人员信息表或落编通知单复印件。

(五)考察。考察工作采取等额考察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汇总组成。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选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则取消相关人员考察选调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同步审查网络报名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有违法违纪行为、档案信息存疑或造假等情况,取消选调资格。

(六)体检。经考察合格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并履行考察程序。

(七)公示与试用。确定的拟选调人选,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对拟选调人选试用1个月。

(八)办理调转手续。试用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统筹安排工作岗位;试用不合格的,试用人员退回原单位。

四、纪律要求

(一)严格选调工作纪律要求,并全程接受大庆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监督。

(二)参加选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项事宜。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五、询问、监督电话

为便于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选调工作严肃性、公开性和规范性,公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如下:

询问、监督:0459-6364262

附件: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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