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融媒体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石泉县人民政府 2021-02-05 11:02:30

石泉县融媒体中心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记者(新媒体编辑)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热爱广电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与履职岗位相适应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验,能力特别出众的年龄可放宽到32岁。

5.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相关要求

有与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或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

招聘人员工资3000-50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2月2日—2月28日

(二)报名地点:石泉县融媒体中心六楼(石泉县环城路延伸段14号)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扫描件、个人简历、2寸照片2张。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人原则,采取面试、体检相结合的方法,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一)体检:由石泉县融媒体中心管委会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公示:依据面试一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石泉融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反映问题应用实名,对匿名反映并且没有提供确凿证据的一般不予核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五、签定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聘期管理制,每个聘用期1年,对违法违规、不胜任现职的及时解聘,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报名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龙娟:18240858858,0915-6311157

石泉县融媒体中心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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