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的公告

来源:阳城县法院 2021-02-05 16:23:58

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2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名额

警务辅助人员9名(男性7名,女性2名);事务助理3名;书记员2名;内勤人员5名;驾驶员1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警务辅助人员资格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勤奋敬业,热爱司法事业,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警校(院)和司法学校(院)毕业的,以及退伍军人可优先录用;年龄2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视力1.0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拥有驾驶证的优先。

(二)事务助理资格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勤奋敬业,热爱司法事业,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能够熟练操作电脑,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相关的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书记员资格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勤奋敬业,热爱司法事业,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能够熟练操作电脑,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速录证的优先。

(四)内勤人员资格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勤奋敬业,热爱司法事业,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能够熟练操作电脑,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相关的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驾驶员资格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勤奋敬业,热爱司法事业,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取得B1及以上驾驶资格证且有1年以上驾龄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治安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本人及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道德品行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工作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月工资为1500元,不缴纳社会保险。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参照本院相应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考试分为面试、笔试和体能测试。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事务助理、内勤人员、书记员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驾驶员考试方式为面试;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方式为面试和体能测试。

五、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2月8日—2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报名地点:阳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01室。

报名时需提交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学信网二维码学历认证2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红底同版彩色照片2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获得过的奖励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0356-42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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