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扶贫开发局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枞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 2021-02-07 16:38:03

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县扶贫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枞阳县扶贫发展中心事业编制2名

二、选调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全县全额财政拨款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

(二)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业务能力较强;

2.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违规参加选调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按相关规定不能参加选调的其它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选调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形式。选调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调动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2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县扶贫开发局918室(县政务中心综合楼九楼)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填写《枞阳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1份,并提供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照1张。报名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具体样式和要求见附件2);

③近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各1份复印件(单位和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未达到上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或取消选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全封闭管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全天同一题本。面试总分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区分:①有乡镇扶贫工作站或驻村工作队经历者优先;②年龄轻者优先。

2.考察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3.考察不合格者,在同类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考察工作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调动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核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工作监督

选调工作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其办公室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选调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62-3211341(县扶贫开发局)

 0562-3210930(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2-3253801(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

0562- 3211176(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枞阳县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职位表

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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