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滑县籍优秀中小学教师回引公告

来源: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2-08 10:57:33

为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推动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回引滑县籍在县域外工作的在编在岗、德才兼备的优秀中小学教师到我县中小学任教。为保证回引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优秀中小学教师回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21年滑县籍优秀中小学教师回引工作领导小组。县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单位有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二、计划、范围和条件

(一)回引计划和范围

面向在县域外工作的滑县籍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回引计划暂定50名,根据报名人数和考核结果适当调整。

(二)回引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通过公开招聘入编的在岗正式教师;

2.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3.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4.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40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均以档案年龄为准;

5.身体健康;

6.现所在单位同意调动工作;

7.滑县户籍;

8.配偶为滑县户籍;

9.父母(含配偶父母)为滑县户籍;

10.配偶为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以上1-6项为必备条件;7-10项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回引范围:

1.近5年内教师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有不称职或未定等次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4.不是学校一线任课教师的;

5.其他不宜调动情况。

三、回引程序

回引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定岗聘用的程序进行。有关事项均在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请报名人员主动登录查询。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4日。

2.报名地点:滑县教育局人事股

3.提供材料:符合条件的教师,需向县教育局人事股递交《2021年滑县籍优秀中小学教师回引计划报名表》,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及认证报告等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另外,提供以下其中任一项条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为滑县户籍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

(2)配偶为滑县户籍的,须提供本人和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3)父母(含配偶父母)为滑县户籍的,须提供本人和父母(含配偶父母)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相关材料。

(4)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本人和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配偶在编在岗工作证明。

4.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现场采集人像。

5.回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加回引资格,已调动的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考核

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组织面试,面试以讲微型课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面试内容按选报学段和专业分别采用滑县现行中小学教材随机抽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新课程标准掌握情况及对教材的分析理解能力、教学设计及教学组织能力、新的教学方法运用及课堂应变能力、逻辑归纳思维能力和专业基本功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后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回引资格。

(三)体检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回引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及人事档案材料是否完备齐全等。在原单位工作不积极,领导同事评价不高的不予回引。

(五)公示

通过考察人员在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2021年滑县籍优秀中小学教师回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处理。如有被取消回引资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定岗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县编委会研究审议后,按“城区至城区、乡镇至乡镇”的分配原则定岗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回引教师必须服从县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和用人单位的岗位调整,否则视为自愿放弃,且今后不再纳入教师回引申请对象;回引的教师严格执行5年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往外地工作,因服务期未满不能调动而辞职的,服务期内不准提取个人档案。

本公告由2021年滑县籍优秀中小学教师回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8668015(节假日除外)

0372-8121778(节假日除外)

附件:2021年滑县籍优秀中小学教师回引计划报名表

2021年滑县籍优秀中小学教师

回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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