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江县公立医院2021年引进人才公告

来源:庐江县人民政府 2021-02-09 10:08:36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县级公立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经县委编委同意,庐江县人民医院、庐江县中医院、庐江县精神病医院2021年面向部分高校引进人才,现将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岗位计划

引进计划共25名,其中庐江县人民医院10名、庐江县中医院12名、庐江县精神病医院3名。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具有报考岗位计划表中明确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2月8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它年龄计算依此类推。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引进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上述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等学校的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曾因违反卫生和计生法律法规受过行政处罚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按公告宣传、公开报名、考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及报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宣传

在庐江先锋网、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以及部分高校校园网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公开报名

统一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每个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可重复报名。

报名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28日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应聘者将填写好的《合肥市庐江县公立医院2021年面向部分高校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扫描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还需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材料等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

县医院报名电子邮箱:rsk2070@163.com

县中医院报名电子邮箱:1056091182@qq.com

县精神病医院报名电子邮箱:373127749@qq.com

邮件主题:招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资格条件,由县人才引进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统一报名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在庐江先锋网、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所填写专业与毕业证书上专业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经联合审核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确定,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考务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委共同负责。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由县卫健委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卫健委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将通过学校进行了解、个别谈话和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认定。

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委组织各相关医院实施。

(五)公示

1、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庐江县先锋网、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后期缺额不再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人才引进计划数。

2.报批。公示结束后,县人社部门对审核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批复手续。

(六)聘用

1.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先与医院签订就业协议书,先行到医院见习,待取得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它资历证书后(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按规定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保险。首聘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县人社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3.上述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5年,首聘期间经医院批准同意参加规培的人员相应顺延服务期。

五、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上述引进人员享受我县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待遇,具体按我县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同时引进人才职称不受单位岗位设置限制直接评聘,配偶调动、推荐就业,子女上学和落户等按我县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办理。

考生免缴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所有来庐参加考试的考生报销往返交通费,交通费原则上为高铁二等座位的火车票,凭来程车票报销。中巴、打的等交通补助每人按300元一次性进行补助。同时对参加考试的考生给予统一安排免费食宿。

六、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应遵守我县防疫有关规定。考生在考试当天“安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工作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由县人才引进工作组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八、其它

(一)咨询电话。

0551- 87330070 (县医院)

0551- 87322954 (县中医院)

0551-87330201 (县精神病医院)

(二)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

0551-87332015(县人社局)

0551-82561919(县卫健委)

0551-87321463(县委编办)

0551-87328645(县人才办)

(三)监督电话。

0551-87328122(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依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附件:

1.合肥市庐江县公立医院2021年引进人才岗位表.xls

2.合肥市庐江县公立医院2021年引进人才岗位表.docx

中共庐江县委组织部

中共庐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庐江卫生健康委员会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财政局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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