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嘉兴市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嘉善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7名(其中:勤务辅警60名,文职辅警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通过考试聘用人员,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和层级管理的薪酬制度,每年动态调整。(报名时可详细咨询)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二)具有嘉善县常住户口或在嘉善县内有固定居所,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1985年3月1日至2003年2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勤务辅警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文职辅警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毕业证书均须在2021年3月1日前取得,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四)部队退役士兵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文化程度可放宽到中专或高中学历。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曾在嘉善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后辞职,不适宜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6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嘉善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城西村委会村部旁)。
4.报名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现场填写《嘉善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考警务辅助人员重大事项承诺书》(详见附件3)。报名咨询电话:0573-84232122,咨询电话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自主填写的《嘉善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考警务辅助人员重大事项承诺书》情况,由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予以电话通知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为二项:50米跑、2000米跑。体能测试各项目合格标准详见附件4,体能测试各单项均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其他人员自动淘汰。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书为准。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公安机关性质、宗旨、职责任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法律概念等六个方面。
笔试命题和阅卷委托第三方实施。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五)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面试对象,总分并列时,以体能测试总成绩高者优先,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仪表形象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包含)自动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体检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得出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分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不足人数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视力可矫正)。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招聘单位依据考察情况提出录用名单。
(八)公示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善人事人才网(http://www.jsrcs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由嘉善县综治保安服务中心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试用期2个月。
面试合格但未录用人员,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0.5(四舍五入)的比例列为嘉善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选,在警务辅助人员用工核定数空缺时,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可直接聘用,后备有效期一年。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作自行放弃。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不进行递补。
(三)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嘉善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嘉善县公安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