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积累:重疾险新规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来源: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 2021-02-09 14:02:14
  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们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今天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www.chinasydw.org)给大家带来的常识相关考点是“重疾险新规2月1日起正式实施”

 

  重疾险新规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下称新规范),自2021年2月1日起,签订的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及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应当符合新规范,各公司不得继续销售基于旧规范开发的重疾险产品。 从2月1日起,基于新规范开发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陆续投放市场,旧版重疾定义下的保险产品全面下架。


  重大疾病保险是健康险领域非常重要的保险产品形态,也是各保险公司最重要的保障型业务之一。据统计,目前重疾险在健康险业务总保费中占比近60%。


  那么重疾险新规与旧规究竟有何区别呢?


  重疾险新规实行“28+3”


  据了解,重疾险新规增加了病种数量,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并适度扩展了保障范围。


  具体而言,新规在原有的25种重疾定义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


  原有25种疾病: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瘫痪—永久完全;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


  最引人关注的是,新规范修订优化分类,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并且该三种轻度疾病保险金额比例上限确定为30%。 而关于轻症赔付比例上限,新规范对三种轻度疾病保险金额比例上限确定为30%。保险公司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新增新规范外的轻度疾病,相应的保险金额由保险公司自行合理设定。


  针对甲状腺癌这一疾病,重疾险旧规中,甲状腺癌按重疾标准理赔,也就意味着,买了30万重疾保额就能赔付30万。而在新规范中也并未将其剔除,而是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并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


  严重的还是按重疾赔付,但分期较轻的甲状腺癌就不属于重疾了 ,而是划分到轻度疾病中,按照轻症进行赔付,也就是保额的30%。 而在旧规中不予赔付的部分早期恶性肿瘤,也依据分级原则,纳入了新规范“恶性肿瘤——轻度”,如包括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等。


  从这方面来看,新规中的重疾保障是更为全面的。 新版重疾定义对于消费者的相对劣势也是有的,主要有三点:第一,甲状腺癌分级赔付,不完全算重疾。第二,原位癌以后可能不赔付,但不是强制不赔,设计权在保险公司手上。第三,新增的3种轻症最多只赔30%。


  重疾险新旧切换


  提供的保障更有针对性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重疾险新旧切换,是随着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进行的一次正常的产品升级,相较于2007版旧规范,基于新规范开发的重疾险产品能为消费者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保障。


  专家表示,重疾险新规的实施,是我们国家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2007版旧规范,新规范无疑是更加准确、全面,为消费者提供的保障更加有针对性。


  另外,为了保障已经投保了旧定义下重疾险产品的客户利益,保险公司推出了“择优理赔”的方案,以应对新旧重疾定义在过渡期带来的冲突,也就是购买了老产品的消费者,能够在新规实施后,仍然可以得到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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