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公开招聘森林防灭火专业扑火队员的公告

来源:渠县人民政府 2021-02-09 17:31:15

为进一步加强渠县森林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提升全县应急救援能力。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渠县消防救援大队拟计划公开招聘森林专业扑火队队员26名,从事森林灭火和城市灭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6名(其中:消防战斗员24名、消防车驾驶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限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渠县户籍优先。

2.报考战斗员岗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但须取得B类以上驾驶证书且驾龄2年以上,无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3.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正常履行消防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身高不低于162cm。

4.下列人员优先录用:一是中共党员;二是退役军人;三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四是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五是具有篮球、足球、田径、游泳、无人机驾驶、潜水或有消防技能特长的人员;

5.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报考:一是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二是聘用通知发出后未经同意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和工作的人员;三是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资料

请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复员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2月18日截至(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2月19日统一组织面试、体能测试。

报名方式:现场填写报名表

报名地点:渠县消防救援大队賨都大道消防救援站(渠县老汽车站隔壁)

报名咨询电话:0818-7878119

五、考核

考核由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考核为体能测试,考核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考核得分按单项测试科目成绩由高到低赋分,排名按照考核总成绩赋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消防战斗员科目:3000米跑/1000米跑(驾驶员)、10×4往返跑、单杠引体向上(次/3分钟)、立定跳远。

消防车驾驶员科目:驾驶实地考核。

六、体检

按照招聘名额与参考人数的1∶2的比例,依据考核总成绩赋分由高到低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名单,拟录用人员在渠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检查内容按征兵体检项目标准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总成绩后排名中按照考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为体检人选。

七、政审

根据体能测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政审人员名单,由消防救援大队通过公安机关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征兵政审要求进行。

八、聘用

经政审合格者,由消防救援大队办理聘用手续,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地点:渠县消防救援大队。经岗前培训合格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不予以聘用,培训期间表现特别优秀者可视情提前转正,工作期间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队伍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将给予辞退。

九、工作待遇

1.正式录用前需进行岗前培训即试用工,试用期3个月(消防车驾驶员岗位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及生活补贴18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2500元(扣社保),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可再享受500元/月岗位补贴。

2.由单位统一免费发放工作服装,提供工作期间的免费食宿。

3.因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性,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录用后原则按照上2天休1天的原则倒班,每月休假10天。

4.由单位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5.每年单位至少组织1次免费体检。

本公告由渠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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