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春季人事代理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2021-02-18 09:54:36

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学和管理实力,提高学院办学质量,经请示主管部门同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政理论课专任教师、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财会类专业专任教师等人事代理教师共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48年,隶属于河北省妇联,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第一所省级妇女干部学校,河北省唯一、全国六所公办女性教育高等院校之一,是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国家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国家级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河北省“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单位、河北省重点建设的女性教育示范校、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河北省优质校建设单位、河北省职业院校省级师资培训单位。

学院紧密贴合京津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立足现代服务业,现开设学前教育类、家政护理类、财经商贸类、乘务服务类、电子信息类、艺术设计类六大专业群30余个专业;现有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2万余人,成人继续教育在籍生1万余人;拥有学前教育专业、服装专业国家级实训基地,省财政支持的经管VBSE跨专业综合实训中心。学院是河北省学前教育职教集团、河北省家政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河北省会计信息技能大赛、养老服务技能大赛和服装设计与模特大赛竞赛基地,河北省女性创业培训基地等。学院一直致力于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专门人才的培养,毕业生以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职业能力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在用人单位中拥有良好的口碑,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在93%以上。

近年来,学院按照“培养女性、教育女性、发展女性”办学宗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培养人才、传承文化、服务社会、助力脱贫、学院管理等方面走出了一条现代女性特色教育之路,形成了普通学历教育、成人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妇女干部岗位培训、国际交流与中外合作等多元化发展的办学格局。新时代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女子高等院校发展之路。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

1.2021届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2.2020届及之前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已经就业的应聘人员,能按期办理入职手续。

3.国外留学人员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应聘后能为学院工作5年(含5年)以上;

4.无违纪违法行为;

5.年龄条件:(年龄计算以2021年6月30日为限)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其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其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其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二)招聘岗位条件

1.思政课程教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和坚定的政治信仰,遵纪守法,具备思想政治相关专业背景,理论功底扎实,有强烈的教书育人的责任意识。

2.专业任课教师熟悉现代职业教育规律,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为己任,能终身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3.管理岗位教师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管理能力与水平,确保所在岗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招聘专业(岗位)数量与具体资格条件:

招聘专业(岗位)数量与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春季招聘专业(岗位)数量与资格条件信息表》。

招聘岗位要求中涉及到的专业名称,参考附件二:《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六、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试讲)、现场签订意向书、体检、考察、党委研究、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学院纪委负责招聘全程监督。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2月12日—2021年2月24日。

2.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材料(有照片)发送至nyzuzhibu@163.com。

3.应聘者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相应类型的岗位。

4.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若达不到比例,可视报名情况调整招聘人数或根据部门工作需要酌情处理。

5.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身份证、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教学能力测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笔试、试讲、面试。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2月27日上午8:30—9:00,资格复审地点学院图书馆新思维报告厅门口。资格复审合格即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2.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职称证原件复印件;留学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

3.资格复审由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

(三)笔试

1.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进行。

2.笔试时间:2021年2月27日上午9:00—10:00。

3.笔试地点: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在学院新思维报告厅参加笔试。

4.笔试内容:笔试题分AB卷,学科知识(占70%),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时事政治(占30%)。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5.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参加笔试人员必须提前到达考场,开考后如缺席作弃权处理,不得参加考试,不安排补考。

6.笔试有作弊、缺考、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学院纪检人员负责抽题和现场全程监督。

(四)面试(试讲)

1.面试方式:采用试讲方式进行。依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参加试讲人员必须提前到达考场参加试讲,缺席作弃权处理,不安排补考。

2.时间:2021年2月2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8:00。

3.地点:以通知为准

4.内容:由学院各用人部门确定试讲内容,试讲人员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现场抽取试讲内容。

5.考官由学院相关领导、教务处、组织人事部相关人员、心理学专家、外请专家组成。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

6.学院纪检人员负责现场监督。

(五)总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一百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按照1:1比例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者、学历或学位高者、中共党员身份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院根据各岗位和男女生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4.学院需要递补的其他情形。

(九)会议研究、公示

由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院网站和第三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十)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有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由学院组织人事部填写新进人员登记表并进行岗前培训;未毕业学生毕业后一个月内到校办理报到手续,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正式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后,按国家及学院有关规定为被聘用人员发放工资福利待遇、缴纳“五险一金”。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新冠疫情防疫要求,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绿色健康码,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身份核验。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通过网页、论坛、微博、短信等方式发布有关此次考试培训班、考试题库等信息,均与本次考试无关。(三)考生在招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岗位条件进行报考。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书证件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其它:

公开招聘教职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学院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 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学院纪委和群众的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九、本公告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汇文街16号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徐老师,王老师

咨询电话:0311-89630698、0311-89630696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二○二一年二月八日

附件1: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春季招聘专业(岗位)数量与资格条件信息表

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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