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嫩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全面落实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黑疫指办发【2021】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系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嫩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18名专业技术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嫩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隶属于嫩江市卫生健康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单位1个,计划选调专业技术人员18人(详见附件1《嫩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调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三、选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调,择优录取。
四、选调范围
面向黑河市辖区事业单位(含黑河市辖区农垦、森工)或嫩江市生源地(含九三农管局)现在黑河市辖区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
五、选调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黑河市辖区事业单位(含黑河市辖区农垦、森工)或嫩江市生源(含九三农管局)现在外地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10日以后出生含2月10日)、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4、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参加工作不足5年的,按实际参加年度考核情况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需将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所在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同意选调证明、《嫩江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有效证件原件扫描后上传至电子邮箱:njrsjsyg@163.com;在黑河市辖区外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同时上传嫩江市生源地(含九三农管局)学籍,报考人员要填写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如填写错误、手机关机、停机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选调的后果自负。
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予以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及公告(http://www.nenjiang.gov.cn/),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18日上午9:00至2月25日下午3:00。
2、联系人:杨伟玲、鞠立斌、刘哲。
3、联系电话:0456--7612009、13845645997
(二)考试
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上传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enjiang.gov.cn/)公布。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线以下的取消选调资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并列,按全日制、学历、年度考核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经2021年嫩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考察
由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采取适当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选调。
(五)公示和选调
通过考察确定拟选调人选,经2021年嫩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七、相关待遇
一经选调,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八、招聘纪律
本次选调工作将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保证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九、本公告由嫩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1年嫩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10日
附件:嫩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调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及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