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道公开招聘外聘人员简章
我街道根据工作需要,现组织一次对外公开招聘外聘人员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年龄条件:除特需人员外,首次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18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18日)。
(三)中共党员、热爱写作或有写作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良好;
(五)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三年的。
二、招聘计划
详见《青秀区津头街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18日—2021年2月2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8号津头街道办事处一楼网格中心。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1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到报名点报名,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有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者同时提供。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常识、协管员工作有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三)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到南宁市指定医院(三级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体检合格者,报城区党委、政府批准后,公示7天。
(五)聘用: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按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统一实行管理。
(一)工资: 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五、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津头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0771-5579035。
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18日
附件:南宁青秀区津头街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及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