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研究院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敦煌研究院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人员,现将报名、考核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工作地点:敦煌市莫高窟),具体岗位条件见《敦煌研究院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列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4.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条件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2月18日至2月25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dha-hr@dha.ac.cn,由敦煌研究院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由敦煌研究院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海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现就读院校证明报名(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
3.个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
4.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论文、奖项、项目、专利等);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凡办理聘用手续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四、考核
(一)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3月上旬(具体时间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地点:敦煌研究院兰州分院二楼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号)
(二)考核内容、方式
采取考核招聘方式。通过应聘人员自述(PPT)、书面材料审核和现场答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和学术成果、科研经历和科研水平以及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判。每位应聘人员考核时间为20分钟,应聘人员自述(PPT)10分钟,现场提问答辩10分钟。
(三)考核量化评分指标
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指标内容包括:学术背景和学术成果占50%、科研经历和科研水平占15%、适应工作能力占15%、综合素质占20%。应聘人员在考核前需提交包括学术背景、学术成果(包括论文、奖项、专利等)、科研项目、工作学习经历、所应聘岗位的学术研究思路等内容的书面报告一式10份。
五、体检
体检由敦煌研究院组织,时间为考核次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在兰州市内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敦煌研究院组织。对通过考核和体检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敦煌研究院网站(http://public.dha.ac.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敦煌研究院审定后,报上级部门备案,由敦煌研究院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迁转等相关手续。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闫海涛:0937-8869288;13359392658
华 波:0931-8357201;15109317061
监督电话:0937-8869300
敦煌研究院
2021年2月18日
附件1:敦煌研究院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