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拟向2021年气象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佛山市龙卷风研究中心预报预警岗位2名,主要从事科研工作;
佛山市高明区气象局气象预报预警岗位1名,主要从事天气预报、预警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佛山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2021年气象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包括择业期内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岗位及任职条件
1.佛山市龙卷风研究中心预报预警岗位1名(岗位编号:FSQX20210201)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专业为大气科学(A0706),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2.佛山市龙卷风研究中心预报预警岗位1名(岗位编号:FSQX20210202)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为大气科学(A0706),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高明区气象局气象预报预警岗位1名(岗位编号:FSQX20210203)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为大气科学(A0706),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要求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至3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二)报名方式:上述岗位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邮箱为:fs121@foshan.gov.cn,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填写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表格中照片位置需附免冠正面彩照),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统一编写为“岗位编号-姓名”,如“FSQX202102XX-姓名”,不接受其它格式的个人简历。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收到报名表后会回复邮件,若报名后1个工作日未收到回复邮件的可打电话确认,请勿重复报送。
(三)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我单位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版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岗位基本条件人选,发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我单位将组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需提供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
六、考试
此次招聘的岗位可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面试按通过资格复审的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使用统一试题的,面试期间应当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评委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招聘岗位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同级人社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批准进事业编制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面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
咨询电话:0757-83383553
监督电话:0757-29398810
附件:
佛山市气象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