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委宣传部、寻乌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寻乌县人民政府 2021-02-19 18:17:07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调县委宣传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对象

本次选调面向全县在编在岗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及事业编制人员(不含科级干部和一线教师、医护人员),选调名额为县委宣传部行政岗3名(行政综合岗1名,理论文艺岗1名,新闻宣传岗1名)、事业岗2名,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事业岗11名(其中财务岗1名)。具体录用名额视考察情况确定。

二、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选调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财务岗可适当放宽学历(中专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条件。

2.2017年12月31日前正式参加工作(已转为正式事业编制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其服务期时间可视作正式参加工作时间),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遵规守矩,服从组织安排,社会关系清楚,中共党员优先。

4.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公道正派,勇于担当,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公文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

6.有宣传思想文化、新媒体编辑制作、财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3.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4.处于试用期的人员;

5.其它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三、选调办法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发布选调公告,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2月28日。

2.报名地址:县委宣传部办公室(行政中心509室)。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县委宣传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人员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与报名表同底);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黄斌任组长,宣传、组织、人社、编办、文明实践促进中心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根据选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参加选调人员符合条件。

(三)组织考察

由宣传、组织、人社、文明实践促进中心等部门成立考察组对报名选调人员开展德、能、勤、绩、廉、法等方面的综合考察,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政治素质、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表现和实绩。

(四)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县委宣传部部务会审议,确定选调人员并报县委批准。

四、办理调动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寻乌县委宣传部、寻乌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寻乌县委宣传部

中共寻乌县委组织部

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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