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天等县人民政府 2021-02-20 08:58:54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天等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技术员)

(二)招聘人数:2人

二、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条件可放宽为2021年度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专业不限,年龄18-35岁之间;

4.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办公室应用软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3月1日。

(二) 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招聘简章附件自行下载《天等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后的表格发送至tdxdkj2019@163.com,联系电话:0771-3533636。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后,即可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工作日交到天等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局(地址:天等县人民政府大院综合楼一单元6楼)提供给相关人员审查。

(三)面试:由天等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天等县人民政府大院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天等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报实销。

3.聘用期间,单位不安排食宿,需自理。

四、待遇和社会保障

(一)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400元(含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

(二)社会保障: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中共天等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局

2021年2月19日

附件:天等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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