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2021年面向市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龙南县人民政府 2021-02-20 10:2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经中共龙南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市外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20名,其中:市纪委监委4名(办案特殊岗位,限男性)、市委巡察机构2名、市委宣传部2名、市扶贫办(乡村振兴局)2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名、市委办1名、市政府办1名、市人社局1名、市应急管理局1名、市民政局1名、市财政局1名、市交通运输局1名、市审计局1名,选调后按同职级层次安排到用人单位工作。若选调人员调动前为科级职务的,选调后安排相应的职级岗位,暂不安排实职。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奉献精神强,工作纪律性强;

2.已经进行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须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资格条件,即:

①军队转业安置的军转干部;

②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③原在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后调入参照管理单位的人员;

④2002年9月30日前进入参照管理单位,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人员。

3.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以干部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条件;

本人为龙南户籍、有近亲属为龙南户籍或有近亲属在龙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选调资格:

1.龙南市内公务员、参公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被诫勉谈话,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被其他单位列为拟选调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报名、面谈、政审、考察、办理调动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网络报名。鉴于疫情防控形势,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表》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龙南市委组织部邮箱,每人限报3个岗位。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需所在单位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5.报名人员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下午5:30。

联系邮箱:lnzzbgbk@163.com,咨询电话:0797-3523272。

(二)面谈。面谈主要了解报名选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反应应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专业特长、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考察。根据面谈情况,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各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政审、考察。

(四)办理调动。政审、考察结束后,在龙南市党务公开网公示拟选调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提交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对象,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南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龙南市面向市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龙南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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