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考临聘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及性质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屏山县融媒体中心记者1名。
屏山县融媒体中心编辑1名。
(二)本次公开招考的临聘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招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本科及以上。
(三)专业要求:(1)记者岗位专业要求:本科: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网络新闻与传播专业、新闻学专业、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广播电视学专业、传播学专业、网络与新媒体专业;研究生:不限。(2)编辑岗位专业要求:本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广播影视编导专业、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新媒体与信息网络专业、美术学、绘画;研究生:不限。
(四)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考报名最后一日未满31周岁)。
(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接受单位管理,遵守临聘单位工作规章制度。
(八)因招聘岗位工作需长时间使用对计算机或随时到外采访,请孕期、哺乳期人员慎重填报。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屏山县岷江大厦13楼办公室(信义街岷江大厦)。
3.报名方式: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并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习证明),1张1英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4.咨询电话:0831-5700633
(二)审查
由屏山县融媒体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考条件者,电话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专业化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开考比例的,经研究批准可放宽开考比例或取消该岗位。
1.专业技能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专业素质(文字功底)、综合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专业技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专业技能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面试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本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六)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面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1.拟临聘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天。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临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临聘。
四、临聘及待遇
(一)拟临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通知取得临聘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临聘资格。
(二)本次招考的临聘人员临聘期限为三周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临聘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三年期满合同终止,临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自谋职业。
(三)薪酬待遇。本科及以上学历3000元/月(均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按月发放,年终根据工作情况予以适当考核奖励。差旅费按规定执行,不再发放其它各类经费。
(四)社会保险。临聘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五)临聘人员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第二年可享受5天的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工资待遇照发。
(六)合同期间内可参加事业单位、公务员等其它就业招考。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临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临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700633。
六、本公告由屏山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信息公布网站
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屏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临聘的,责任自负。
八、温馨提示
本次招聘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调整考试日程的,将提前在相关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特别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同时,请报考者提前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报名时,请主动出示健康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