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交通运政管理所道路运输管理辅助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力度,全力营造良好有序的道路运输经营市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道路运输管理辅助人员1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
从事道路运输管理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无明显生理缺陷,男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性别不限,民族不限,女性不超过招聘计划的20%。
5.年龄范围18-40周岁。
6.退役军人、有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经历1年以上者优先录用。
7.自愿从事道路运输管理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招聘单位的岗位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8.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9.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使用和管理
(一)泸水市交通运政管理所与应聘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1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聘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制定道路运输管理辅助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对相关人员就行管理。
(三)道路运输管理辅助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待遇和保障
道路运输管理辅助人员月3800元/月,由基本工资+绩效(按个人出勤与绩效考核)组成,统一配发制式服装,食宿自理,缴纳五险。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及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原件经审核后当初退还给本人,同时提交前述材料的复印件2份以及个人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2张。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2月1日至26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泸水市交通运政管理所办公室(B204),接受网络报名。
3.联系人:李珍香,联系电话:0886-3622407,邮箱362196800@qq.com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组根据报名表情况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面试
报名人数超过拟聘人数的将组织面试,重点了解报考人员的个人情况、报考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健康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应聘者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一次。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方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聘用。
公示期满、岗前培训合格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者在接到通知后,不能按时到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者应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资料和回答问题,对虚报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泸水市交通运政管理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