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统计局泽州调查队关于招用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来源:山西人才网 2021-02-23 11:04:0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健全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体系,积极支持开展省级月度调查失业率统计工作,按照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支持全省月度调查失业率统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137 号)精神,决定以公益性岗位为国家统计局泽州调查队公开招用辅助调查人员,充实到调查员队伍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因工作需要,共招聘月度调查失业率调查员9名。

二、工作内容

接受国家统计局泽州调查队指导和委派,定期到指定乡镇所辖村,入户开展劳动力调查、统计以及从事与劳动力调查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拟招聘人员能熟练操作PAD等电子设备、热爱调查统计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协调沟通能力等,并无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四、招聘范围

毕业5年内,且具有泽州城乡居民户籍(包括北石店镇、不包括南村镇)或其父母、配偶有一方具有泽州县户籍或在泽州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企业指国有、集体企业)专科以上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含高职、高专)的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中任意一项的:

(1)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4)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

(5)毕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注:已退出公益性岗位或现正在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五、申报所需资料

需填写《泽州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公益性岗位申请表》(附件1),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创业证》(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公益岗位公示表(附件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高校期间借贷上学证明、低保证明、残疾证明等其中一项),并经认定公示无异议。

六、报名及招聘程序

1、公益性岗位招聘采取申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示、人岗对接、双向选择、社会公示、安排上岗等相结合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如遇申报人员多、所开发岗位数量不能满足的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困难大学生及计算机专业者优先录用。

2、报名时间

2021年2月22日——3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申报个人需先自行下载并填写《泽州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公益性岗位申请表》(附件1),经村(或社区)公示、盖章和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审核后,再持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申报。

3、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泽州县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人社局窗口,联系人:赵会平  联系电话:0356—3036223。

泽州县人社局咨询电话:

联系人:常  杰  马爱军  联系电话:0356—3038391

国家统计局泽州调查队咨询电话:

联系人:郭婷婷  联系电话:0356—3033914

4、其他:相关公示通过泽州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七、聘用人员待遇

对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按当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工伤保险,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聘用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在岗人员找到其他工作的,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到期未找到工作的,根据失业保险有关规定,领取离岗后的失业保险金。

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实行考勤制度,按要求上报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岗位使用、待遇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九、附则

本公告由泽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统计局泽州调查队负责解释。

附件

1.泽州县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pdf

2.申报公益性岗位公示表.pdf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