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2-23 17:41:52

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院干部队伍结构,结合全院工作实际,拟对外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

我院共计划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2名(法官助理1名、综合文秘1名),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务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面向湖南省公务员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热爱工作,勤奋敬业,事业心强,公道正派,谦虚谨慎,严于律己;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公务员试用期),并已办理公务员登记,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现任职务为乡科级副职及以下、职级为三级主任科员(或相当等级,职务职级层次)及以下;近年来有单位异动的应在现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职满1年

(5)身体健康,能胜任选调职位工作;

(6)符合法院工作人员有关避的规定;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拨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简章

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南岳区党政门户网、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网等媒体上发布选调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南岳区广济南路法院大楼509室)。

(4)联系电话:0734-5662625

2、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报考者需提供填写完整的《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

②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及电子版;

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⑤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⑥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⑦其他证明材料(参加综合文秘选调报名人员提供县级以上媒体发表的文字材料两篇以上)。

(2)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未能及时联系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全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

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一套试卷,满分100分。笔试内容:法官助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和实务;文秘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测和申论。考试时间150分钟。

(2)笔试开考要求:最低开考比例为1:2,如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告。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在南岳区人民法院网上进行公布。

2.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总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以及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由评委当场评分、当场统分、当场告知考生评分结果。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计入。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与考察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等额的办法确定,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为1:1。

2.体检由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对于体检不合格、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造成缺额的,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地点待定。

3.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同时进行资格终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察中若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则以报考同一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南岳区党政门户网、南岳法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的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录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选调的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南岳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734-5663941。

附件1: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xlsx

附件2:2021年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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