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是市政府直属正局级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负责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水务和交通工程项目除外)的资金管理、前期审批事项报批、招投标管理、预决算和投资控制管理,政府公共房屋本体结构性维修工程的监督管理,对部分适合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代建制。
工程设计管理中心是市建筑工务署直属员额制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市建筑工务署所负责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全过程管理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建筑师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国籍不限,具有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2.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有创新精神、奉献精神与敬业精神;
4.具有优良的身心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5.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专业要求
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外籍人士无要求);
2.具有20年及以上建筑设计管理或建筑设计相关岗位经验,具有房地产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或设计院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3.近5年负责设计或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少于5个(每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
4.对于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市建筑工务署(含直属单位)工作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招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邮件名称请以“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顺序命名。请在邮件中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PDF)供资格审核:
(1)《人员基本信息表》(贴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空表见附件);
(2)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信息页(仅限外籍人士);
(3)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中,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4)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
(5)工作经历证明(人事合同或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个人设计作品集或管理项目介绍。
2.资格审核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二)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职业性格测试。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根据素质测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核和组织考察。
(四)确定拟聘人选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23号市府二办主楼
联系人:黄先生 刘小姐
电话:0755-8813 4407,0755-8813 4736
邮箱:sjzxhr@szwb.sz.gov.cn
更多相关信息,请登录市建筑工务署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查看或关注“深圳工务署”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