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综合窗口岗位招聘6人公告
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招聘综合窗口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落实“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梅河口市政务大厅分厅建设,全力提升梅河口市政务服务水平。经梅河口市委、市政府同意,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窗口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申报,公开招聘,公平录用。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人数:6名。
(二)招聘岗位:综合窗口服务岗位。
三、招聘条件
1.户籍要求。户籍不限(自行解决梅河口市区住宿)。
2.招聘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招聘年龄要求。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1年2月23日至2001年2月23日期间出生)。
4.身体条件要求。男身高1.68米(含)以上,女1.58米(含)以上,矫正视力4.8(含)以上。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体貌端正,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文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精神病史。
5.政治素质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念坚定;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大局意识,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6.不得报考情形。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4日-2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233会议室。
3.咨询电话:0435-4521011;联系人:徐红梅 富瑶。
4.报名材料:①纸质报名表(见附件)2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⑤本人签字的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2份 (报考者自行到学信网查询并打印);⑥二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二)招聘方式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笔试
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全部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试题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经济类专业基础知识。
2.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及格线为6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名次按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并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三)体检和政审
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并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群众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将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培训不达标不能胜任岗位相关要求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年,聘用协议两年一签。被聘用人员工资为2100元/月,绩效500元/月。被聘用人员工资由梅河口市财政局核拨,并负责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如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待遇和相关保险也同时终止。
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招聘全过程。
2.报名人员对自己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组织进行,在梅河口市纪委监督下开展。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公告由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2021年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招聘综合窗口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