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劳务派遣公司拟招聘4人到于都县人民法院提供服务。现将有关要求及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
(一)书记员2人(男女不限)
1、于都籍户口。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或从事过司法辅助工作的)优先。
4、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4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文档编辑等工作。
(二)聘用制法警2人,限男性。
1、于都籍户口。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和司法警察学校毕业可适当放宽;
4、28周岁以下(1993年2月24日后出生,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文档编辑等工作。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内纪律处分的。
5、有不诚信记录的。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1600元/月,期满后1900元/月,且每年按100元递增,另为其购买社保,同时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假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月24日至3月11日。
(二)报名地点:于都县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6210611、6210612、18079785539(刘)]
(三)需提供材料:①身份证及户口薄复印件;②毕业证及复印件;③公安机关有或无违法犯罪证明;④1寸照片一张。
(四)资格审查:本人持上述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当场进行资格初审。
四、考试及录用
(一)考试时间:3月16日
(二)考试内容:
1、书记员岗位:
(1)计算机速录测试(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占总成绩的50%)
2、聘用制法警岗位:
(1)计算机速录测试(占总成绩的20%)。
(2)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30%)
(3)面试(占总成绩的50%)
(三)公示:将考试成绩予以公示,然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如公示期间出现举报情况,经查不符合聘用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四)体检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按统一要求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本院政治部组织实施。
(六)管理
政审结束之后与赣州市金手指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合同每1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于都县人民法院
二O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