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协管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商南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协管员12名,具体招聘岗位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招聘协管员3名,协助城管执法人员从事城市管理工作;鹿城公园保安4名,从事公园安全保卫工作;文化广场保安5名,从事文化广场安全保卫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商南县生源或户籍毕业生、专业不限;退伍军人文化程度可以放宽至高中;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2003年3月1日前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工作态度积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工作调配和工作安排;
5、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协管员被辞退的以及其他不适合从事协管员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协管员不能报考。
四、报名
(一)发布公告
在商南县政府网站、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3月5日
2、报名地点:商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城康宁街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301室)
3、联系电话:0914-6376688
4、报名证件:
(1)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交退伍证书);
(3)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张;
5、报名表的填写:
报名时现场领取《商南县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该表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报名时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考生因联系方式变化或手机关机造成的延误责任自负。
6、资格审查:
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公布的招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纪律观念以及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其它不良表现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九、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由县城市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协管员聘用合同。合同期为1年,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按照《商南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协理人员管理办法》(商南政发〔2018〕44号)执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商南县公开招聘协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