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德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中共宁德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简称市委文明办)是市委工作机关,为正处级,归口市委宣传部管理,加挂宁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工作职责是部署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公民道德的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市开展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行业)、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工作。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需要,市委文明办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岗位要求: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学位 | 专业 | 性别 | 年龄 | 备注 |
0001 | 劳务派遣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中共党员、最低服务年限1年 |
0002 | 劳务派遣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计算机网络技术类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最低服务年限1年 |
其他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现役军人,违反计生相关规定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工作职责: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事相关文字以及计算机工作。
三、报名及面试
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2021年2月25日8:00至3月4日17:30,将个人简历及证书、证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报名邮箱:55189331@qq.com。(注:标题要注明岗位代码和姓名,例如:001+张三)。
2、根据岗位要求,用人单位筛选报名者简历,并确定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宁德分部短信通知为准。
3、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在报考该岗位报考者简历中选择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4、面试评委临时组成,考前随机抽签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四、其他事项
1、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待遇:转正后工资待遇月均3500元左右,含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为一个月。
4、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5、本公告由市委文明办负责解释;
6、咨询电话(法定上班时间):
中共宁德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0593-2887339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宁德分部:0593-2888023/25
中共宁德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