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2020届石家庄市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公告

来源:灵寿县人民政府 2021-02-26 17:58:5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按照石家庄市教育局、中共石家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届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20]541号)要求,各县(市、区)要准确掌握2020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生源信息,加强与省属师范院校和毕业生沟通交流,主动与毕业生对接。按照“择优、就近、急需”的原则落实工作岗位,公费师范毕业生在签约县直接就业,不再参加教师招聘考试。用人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经教育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批准、备案。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0届石家庄市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现将专项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竞争、择优、就近、急需”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对象:2020届石家庄市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
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灵寿县2020届石家庄市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本次专项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2020届石家庄市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填写《灵寿县2020届石家庄市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
(二)报名时间
2021年2月26日至28日。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线学历认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2020届石家庄市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
报名现场对报名者的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各学区)具体组织实施,县教育局有针对性的参与有群众反映或有其他问题的考察了解。各有关单位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照招聘条件再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小组要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出具书面考察材料。
五、体检和公示
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灵寿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灵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报市人社局审批案备后,办理聘用等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专项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灵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灵寿县教育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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