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梅江区森林消防大队(应急救援大队)队员的公告(第二批)
为进一步完善梅江区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升梅江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采用编制外合同制聘用的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救援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20名,其中驾驶员岗位4名,救援战斗员岗位16名,主要承担森林火灾、洪涝、地质灾害和事故灾难等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队执勤,由梅江区应急指挥机构统筹指挥。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应急救援队员要自愿从事应急救援工作,服从梅江区应急指挥机构统筹指挥。
(三)招聘对象为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8,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GBZ221-2009)规定要求,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违反国家各项政策,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具备驾驶消防车技能、拥有森林消防队伍从业和森林灭火救援实操经验者、拥有无人机驾驶证或无人机航拍资格证优先录用。
(七)应聘驾驶员岗位必须要持有B类及以上驾驶证、熟练的驾驶技巧及良好的驾驶心理。
三、薪酬待遇
(一)录取后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试用期间发基本工资,正式签订合同后全年工资约人民币5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
(三)应急救援队员入职未满一年的,每月享受7天带薪假期,入职满一年的,每月享受8天带薪假期。假期标准精确到天,从入职开始次月执行,假期不累积。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2021年2月26日~3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二)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应急救援队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交到梅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梅江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地点:梅江区江北公园路37号梅江区消防救援大队三楼大队办公室。电话(传真):0753-2200119
五、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本③婚姻情况和计划生育证明④学历证书⑤驾驶证⑥复员、退伍军人相关证明⑦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照片⑧无人机驾驶证或无人机航拍资格证可另外提供。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现场报名后,需要保持通讯畅通。
六、聘用考试
1、体能测试
参照消防救援人员体能测评标准执行,测试内容为15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双杠杠端臂屈伸;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2、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60%+面试×40%,考试结束后考核组将按排名综合考虑择优录用。
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消防员职业健康》(GBZ221-2009)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员,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ijia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附件1:梅江区森林消防大队(应急救援大队)队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梅江区森林消防大队(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基础体能考核标准.docx
梅州市梅江区应急管理局
梅州市梅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