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开招录公告

来源:长清区人民政府 2021-02-27 09:25:53

济南市长清区消防救援大队是一支实行严肃的纪律、严密的组织,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标准建设的纪律部队,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辖区各类灾害事故的重大责任。为持续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防灾救灾能力,济南市长清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涉及岗位分别为战斗员岗位和执勤驾驶员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限男性。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

4、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5、报考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6、报考执勤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20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

7、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8、中国共产党党员、退役的优秀国家消防员优先录用。

三、报考程序

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3月3日

具体地址:济南市长清区消防救援大队(济南市长清区文汇路中段路南)

联系人:王晓慧 18553137357

王振宇 17864165612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寸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

工作流程: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心理测试—体检—政治审查—确认录用人员

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入职培训

拟聘用人员开展不少于30天的岗前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按照属地原则就近分配到各消防救援站开展工作。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

四、管理及待遇

日常管理

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和着装,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轮值班制,除重大活动安保战备外,每周休息2天,每月休息不少于8天,并按照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年休假。遇有国家重大节日、特殊执勤任务不能轮休的适时安排补休。

福利待遇

免费提供住宿,伙食,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购买人身意外险。试用期月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后晋升一级一档,扣除保险和其它费用后,月工资4300元/月,工资逐年递增,每增加一档工资增加100元,每晋升一级工资增加700元。担任驾驶员岗位增加岗位补贴900元,担任通信员、炊事员岗位的每月增加岗位补贴400元。

退役的优秀消防员可按照服役年限进行相应套改,其他退役军人按照服役年限最高可按5年兵龄套改到二级三档,二级三档战斗员工资为5300元,驾驶员为6200元。

根据工作表现可代理站长(政治指导员),提任站长助理、分队长、副分队长、班长、副班长等职务,享受相应2000元、1500元、1000元、400元、200元职务津贴。

五、应聘人员须知

(一)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适时组织开展考核。在资格审查、体检、体能素质测试、心理健康测试、面试等时应聘人员必须佩戴医用口罩,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健康通行码。无关人员不得入场。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名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之日起至招录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在招录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体检、体能素质测试、心理健康测试、政审等,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济南市长清区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济南市长清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2月21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